美国精神医生戴克斯(Rudolph Dreikurs)将儿童的不适当行为依不同目的分为四大类,事实上这些目的亦存在于青少年及成人的行为中。
1 获得注意 几乎所有孩子都有想得到他人注意的欲望,儿童学习以良好的行为来获得他人的注意,但是如果无法以那些方法达到目的时,则会以一些不当的行为来寻得他人的注意。有些孩子认为唯有得到他人的注意才有归属感,即使得到的注意是负向的也比被忽视要好。例如,父母被搅扰了,而以提醒或哄慰的方式纠正孩子所表现的不当行为,使他获得所想要得到的注意。以后,他可能会再以相同的行为或类似的行为来求得注意。
要帮助这些寻求注意的孩子,父母必须改变自己的反应,使孩子明白做一些大人所期望的好行为,比用不当的行为方式以求得注意或协助,更能受到重视。父母必须注意孩子的正向行为,而忽视其它不当行为,或以不是孩子所期望的行为方式做反应。
【注意】 绝不能在孩子要求得到的情形下给予,因为此种反应会增强孩子这种不当的行为。给予注意的适当时机,应在孩子没有预期的情况下。其重点是在[给],而不是[得到]。
2.争取权力 寻求权力的孩子觉得,只有在他们发号施令时,才显示自己的重要。父母想要控制子女,而孩子也想要证明自己能做自己所想要做的,也能拒绝别人要求他应做的。在此种争执中,事实上没有一个人是赢家。因为即使是父母胜利,虽然孩子照着要求去做,但却不依父母所希望的方式去完成,只能说是一种口服心不服,在这种情形下,亲子关系必会受到很大的伤害。若是小孩子胜利了(表面上),必是成人放纵他,也会造成孩子的沮丧。
原则上,在处理这些争取权力的孩子时,父母必须避免生气,同时避开权力的争战。以权威来压制这些渴望权力的孩子,只会增加他们对权力的欲求。如果权力争战一直继续不断,使子女们渐渐觉得无法反抗父母时,他们可能会改变对权力的渴望,而转向第三个目的:报复。
3 报复 追求报复的孩子常认为自己是不被爱的、不被注意的,是被拒绝、被排斥的,只有当他伤害别人时,才会被看重,也只有以残酷或令人讨厌的行为,才会获得一席之地。
当孩子有报复心态时,父母常会觉得受到伤害,认为应当惩罚此种心态或行为。但是孩子对父母的反击却是寻找更激烈的手段,或是另选一种武器来报复。父母必须了解儿童之所以表现不当行为,是由于其内心感到灰心与沮丧,这种感觉并非一定是父母所造成的。因此,父母要帮助这些心存报复的子女时,绝不可亦以报复的方式来对待。父母须以诚意、关心的态度及冷静的心情,尽力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。
如果报复的斗争一直存在于亲子之间,孩子会渐渐觉得自己被打败,而放弃此方式,以另一种[我差劲]的自暴自弃行为,寻求他人的原谅与同情。4 自暴自弃 自暴自弃常是那些受到极多打击,对自己非常灰心的孩子的表现。他用[我没有办法]、[我无能为力]来保护自己,使别人不再对他存有任何期望,也藉此逃避责任,省去了许多责备与不安。
通常如果父母对孩子已不再抱任何希望,表现出[我再也不管你了]的态度时,孩子也会放弃自己,而以冷漠或毫不关心的反应来面对父母的决定,则更不能有所改进。协助这样一个自觉无药可救的孩子,父母必须停止所的批评,将注意力集中于他的能力和优点上,对孩子的任何努力与进步都给予鼓励,即使那是多么微不足道的表现。
根据戴克斯的分析,孩子为了达成以上这些目的,可能用建设性或破坏性的方法,也可能用主动性或被动性的方法,孩子选择用建设性或破坏性的方法,主要是看其行为的结果,假使用破坏性的行为可以让他觉得受到重视,他就会用破坏性的行为来达到目的。
此二种方式排列给合起来有四种行为来达成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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